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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废油脂加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5-02-25 17:17:49 分类:公示公告 次浏览
2025年 2月 21日,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在玉林市组织召开《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废油脂加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3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废油脂加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

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废油脂加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2025年 2月 21日,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在玉林市组织召开《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废油脂加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3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废油脂加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1)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废油脂加工改扩建项目位于兴业县大平山镇健康食品产业园,地理坐标为东经109°59′16.582″,北纬22°40′30.465″。项目东面现状为空地,隔空地约300m处为广西利维重工有限公司,南面约28m处为324国道,隔324国道约70m处为玉林柳新饲料有限公司,西面为玉林国雄饲料有限公司,北面隔园区道路50m处为广西誉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现有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6186.89m²。在现有项目精炼车间的基础上建设一条工业级混合油脂生产线,工业级混合油脂生产线主要是通过外购行政特许经营单位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加工得出的产品粗油脂进一步加工。同时,对现有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线位置进行改建,改扩建后的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线不再进行脱酸、脱臭等工序,改扩建后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线的生产规模保持不变。项目运营期间,年产4.5万吨饲料级动植物油脂以及年产6万吨工业级混合油脂。

(2)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委托广西森环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8月27日玉林市生态环境局以《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废油脂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玉环项管[2024]56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进入调试阶段。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7%)。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可能导致重大变动的情况,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现场核实项目的变动情况有:

项目

位置

环评及批复内容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

锅炉房

原有项目已建设1台3t/h的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以及1台2t/h的燃生物质导热油炉。新增1台6t/h的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以及1台4t/h的燃生物质导热油炉。

拆除了原有的3t/h的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建设1台2t/h的燃生物质导热油炉及1台6t/h的燃生物质蒸汽锅炉。暂未建设3t/h的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及4t/h的燃生物质导热油炉。

否

2

油脂罐区

原料储罐:饲料级动植物油脂原料储罐2个(其中500m3储罐1个,1000m3储罐1个),工业级混合油脂原料储罐6个(其中500m3储罐1个,1000m3储罐3个,200m3储罐2个);

成品储罐:饲料级动植物油脂成品储罐6个(其中500m3储罐1个,1000m3储罐1个,200m3储罐4个),工业级混合油脂成品储罐5个(其中500m3储罐2个,1000m3储罐3个)。

原料储罐:工业级混合油脂原料储罐11个(其中50m³储罐2个,1000m³储罐1个,150m³储罐4个,100m³储罐1个,186m³储罐1个,半成品150m³储罐2个)。

成品储罐:饲料级动植物油脂成品储罐4个(其中200m³储罐2个,500m³储罐1个,1000m³储罐1个),工业级混合油脂成品储罐7个(其中500m³储罐4个,1000m³储罐2个,186m³储罐1个)。

否

3

环保

工程

工业级混合油脂生产线废气:经负压收集+油气分离+冷凝+油烟净化器+UV光氧除臭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工业级混合油脂生产线废气:经负压收集+油气分离+冷凝+油烟净化器+UV光氧除臭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3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否

经现场核实,其余工程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本项目变化部分不属于重大变更,无需重新环评。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废油脂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废水处理。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废白土加工废水、油脂加工废水、检验室仪器设备清洗废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格栅+沉砂隔油池+调节池+混凝沉淀反应器+气浮+ABR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混凝反应沉淀池+消毒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并同时满足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

(2)大气污染物防治。

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来自于燃生物质锅炉废气、工业级混合油脂生产线废气、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线废气、废白土压榨生产线废气及污水处理站的恶臭等。锅炉废气经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工业级混合油脂生产线废气通过“负压收集+油气分离+冷凝+油烟净化器+UV光氧除臭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线废气收集后经过“负压收集+油气分离+水浴式油烟处理设施”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白土压榨生产线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污水处理站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通过加装喷淋装置喷洒天然植物除臭液对厂区废水处理站四周进行除臭,同时做好污水处理站的运营及维护,以及对压滤脱水后的污泥做到日产日清。

(3)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锅炉、干燥塔、过滤机、粉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

(4)固体废弃物处置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危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带盖垃圾收集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白土渣集中收集暂存于废白土压榨车间内,定期交由南宁佐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和生物质颗粒燃烧灰渣集中收集后提供给周边农户用作农肥。隔油池油脂作为原料回用于工业级混合油脂生产线。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定期交由第三方污泥处置公司进行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及导热油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妥善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处置记录台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生产废水排放口和生活废水排放口各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大平山健康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限值。

(2)DA001锅炉废气排放口的监测值均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限值;DA002工业级混合油脂生产车间废气排放口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监测值均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的监测值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油烟监测值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大型规模限值;DA003饲料级动植物油脂生产车间废气排放口的监测值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大型规模限值;DA004废白土压榨车间废气排放口的监测值均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项目厂界各点位的监测因子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监测值均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值均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中的非甲烷总烃的监测值均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4)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一般固废处置方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要求。

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均满足环境境影响报告的设计指标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废油脂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废油脂加工改扩建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广西兴业县炜达油脂有限公司废油脂加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稿.pdf

#bocaiimg0num验收组工作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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