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监测的布点:
布点应以说明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治理效果和排放量为目的,在资料收集和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确切了解废水的种类、具体流向、治理设施、处理过程和排放点,改扩建项目还要进一步考察前期项目的废水排放浓度、排放量等,可从以下几方面确定项目废水监测的点位。
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的监测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确定本项目所包含的各种废水处理设施,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初步设计的资料中,对处理设施中污染物的去除效果是有要求的,这些处理装置的进、出口是验收监测的必测点位,检验这些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指标,能否正常有效地运转。

废水达标排放的监测:
对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废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考核。
对清净下水排放口,原则上应执行废水综合排放标准(其他行业排放标准有要求的除外)。
总排口可能存在稀释排放的污染物,在车间排放口或针对性治理设施排放口以排放标准加以考核(如电厂含油废水),外排口以排放标准进一步考核。
废水混合排放口以计算的混合排放浓度限值考核。
同一建设单位的不同废水排放口可执行不同的标准。应重点考核与环境发生关系的总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部分行业)。其中的浓度限值以日均值计,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以月均值计。
上一篇:北海废气检测
下一篇:北海辐射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