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玉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2025年10月11日,玉林市玉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玉林市组织召开《玉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玉林市玉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3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玉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玉林市玉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玉林市玉博大道西侧。项目占地面积626.98平方米,建筑面积4215.94平方米。本项目建设综合楼一栋,高7层(无地下车库及地下楼层)2#综合楼一栋,高7层(无地下车库及地下楼层),及配套供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消防工程、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附属设施。设置门诊室、接种室、体检室、业务办公室,项目不建设生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
(2)玉林市玉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处理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10m³/d)、消防工程、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附属设施。于2022年5月委托广西森环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玉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玉林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7月8日以玉环项管〔2022〕28号批复了该报告书,项目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2024年2月进入调试阶段。
(3)项目总投资15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1%)。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现场核实项目的变动情况有:
项目 | 位置 | 环评及批复内容 |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 处理设施 | (二)废气。 1.生物实验室排风废气:生物实验室共设置4台生物安全柜, 所有涉及病原微生物的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柜里实验平 台相对实验室内环境须处于负压状态,使气流在生物安全柜内得 到有效控制,杜绝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气溶胶从操作窗口外逸;通 过生物安全柜的紫外灭菌灯管灭菌后,再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的高 效过滤器(HEPA过滤器)过滤和废气排风总管末端、排风机负压 段的第二道高效过滤器共2次过滤后,废气引至楼顶经26.35米 高1#排气筒排放。 2.理化实验室废气:实验室产生有机废气、无机废气的操作 均在通风柜内进行,废气经通风柜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后,确保氯化氢、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 度及排放速率限值要求,引至楼顶经26.35米高2#排气筒排放。 | 不建设生物实验室和理化实验室 | 否 |
变更说明:
根据规划,项目不建设理化实验室和生物实验室,减少了产污工序,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对环境影响不大,不属于重大变更。
经现场核实,其余工程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本项目变化部分不属于重大变更,无需重新环评。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玉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水污染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SS、氨氮、粪大肠菌群等,不涉及特殊污染物。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统一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脱氯”工艺处理后,使其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限值要 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
(2)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不设实验室,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对产生臭气的构筑物加盖板密闭+出风口设置活性炭吸附除臭除味装置+定期喷洒消毒剂+定期清理污物等措施,确保恶臭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备用柴油发电机、水泵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定期维护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单位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三级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格栅池废渣及污泥、接种废物等危废分类妥善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项目厂界的各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均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点位5#污水处理站周界的各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均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限值。点位1#污水处理站的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均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工业单位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一般固废处置方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有关规定。
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均满足环境境影响报告的设计指标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玉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符合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玉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bocaiimg0num玉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稿.pdf
